问:我公司有一个员工,1978年12月出生的,大约2002年参加工作的,于2009年8月来到我们公司,但是8月底就在和朋友喝酒时,突然晕倒,诊断为病毒性脑炎,目前已由昏迷的状态醒来,但是语言和记忆功能全部丧失,我咨询了南京的工伤鉴定部门,说他这样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目前公司怎么与他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呢?解除了劳动合同以后我们就会中止给他交社保,但是他这样的因病退职以后,他的家人该怎么给他处理呢?他必然还面对着高昂的治疗费用,他的家人可以给他进行自费缴纳社保吗?他的退职养老金什么的是由国家来发放吗?工伤鉴定部门认为他现在就因病退职了以后的比较麻烦的,只能一辈子这样了,但他这样又不是工伤,不办理病退,公司还有其他的处理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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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是指因职业病而提前退休,退休待遇与正常退休一样。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的。
一、企业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性职工年满6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其中,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2006年-2010年内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属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企业职工退职:对于年龄达不到病退要求(即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果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可以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如果年龄达到病退要求,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过渡期内缴费不满10年的,退职待遇一次性支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国家规定,男职员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病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职: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则只能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
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职人员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与退休人员一起,根据国家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调整退职生活费,但幅度会小于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