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家里人出了车祸,七三分责,我家七占主责。对方出院后一年腿部截肢到膝盖(住院时医生有说过腿部可能保不住),鉴定结果二级伤残,没有工作,农村户口。但是一直说以前有工作,没有工资证明以及个人所得税证明,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车祸后出生,一个两岁一个零岁。父亲年纪五十岁左右,母亲年纪将近不到五十。我家车只有强险,没有其他保险。第一次开庭因为证据材料不足所以只是提交了各种材料证据,但是对方要求赔付一百八十万,合理吗?应该赔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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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中受伤可以做工伤鉴定,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