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不需要写原因,只要债权债务关系客观可证,法院即可受理。明知道是高利贷也会受理,不然那些P2P早就关门大吉了。如果是高利贷,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合同约定的利息超过24%,法院只支持24%以内的合法利息;第二种就是合同上有陷阱,利息以其他费用形式支出,这种情况下费用不算利息,法院明知道怎么回事,也没有办法,只能依法办理,谁让债务人签了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