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请帮忙解答:工作半年没签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2011年3月31日下班时间,领导口头通知辞退我。

2025-03-01 1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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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建议你直接离职,因为这件事你已经将老板得罪,留你只是暂时的,不想引起麻烦,过段时间还是会将你辞退。
二、你可以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
三、你的录音可以起到证明的作用,但是你还需要收集一些其它的证据证明你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月工资等情况,越多越好。
四、单位辞退你后,你已经不是单位的员工,人事部重新要求你上班,只是一个聘请行为,你可以拒绝,并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索取应得的赔偿。

回答2:

根据你的提问要点解释:1、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程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基础之一;3、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造成的损害,用人单位应承担责任;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3:

你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辞职,该种辞职与公司辞退你的补偿是没有区别的,估计你提问的本意是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