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在判决之前,一般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
2、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这是法律规定,一般是允许见面的。
一、《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你好,只有你们委托的律师可以见他本人。你们去可以送衣物、钱及生活用品,但是见不到本人,只能由看守所代为转交。如果想见到本人,只能是判刑以后的事了。
在看守所的话应该还处于侦查阶段,这期间家属是不能会面的,只能委托律师去见。家属要见的话必须等到判刑之后。
我哥哥因强奸罪被刑拘,我们作为家属能不能到看守所会见呢?
可以。
但是,要在侦查期间结束之后。
居留期应该不可以
律师可以去,家属应该要等到判刑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