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不在回避人员之列。
但检察官有任职回避: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离任2年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另外,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刑诉第30条第3款)
事实上,人脉关系是律师执业成功的关键因素,遇到这样的辩护人,本来就地位尴尬的受害人一方将会非常难办。如果实在想要判重点,只能在法律之外另作活动。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所以不一定是检察院退休的就一定要回避。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如果其是在这个范围内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其回避的。
只要辩护人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开完庭再说,不行按照程序违法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