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文职外官正二品。总督本为武职,总督某地(一省或几省)军事。但有清一代成为文职,是一省或几省的最高领导,同时也负责军事。各省提督(武职外官,从一品)对总督负责,相当于其军事助手。总督称“制台”,可见其威柄在握。地位大致相当于大区司令和华X局第一书记(但是那时还没有引进现代政党制度,不宜相当党内职务,但是偶没找到合适的地方行政职务进行对应,姑且如此吧)。清代品级低于各部尚书(从一品),高于巡抚(从二品),相当于正省职(最高档)。
巡抚----文职外官从二品。明代,总督和巡抚是非常设官职,是代表中央政府就某特定事情到地方进行督导、视察和协调。类似“中央工作组组长”。有事派出,事完撤消。有清以来和总督一样成为地方常设官员。是一省最高行政长官,省府一把手,省长。称为“抚台”。
总督和巡抚的规定品级是正二品和从二品,往上领部尚书衔\侍郎衔或者都御使衔,是因功奖赏或工作需要享受的待遇(非领导职务)。
两江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由于清初江苏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
湖广总督管湖北与湖南
两广总督管广东与广西
注:由于元朝时设立的湖广行省辖今天的湖北、湖南、广西与广东的一小部分,明朝时设立了广东、广西、湖广布政使司,其中湖广布政使司辖今天的湖
北、湖南,到了清朝时设立了湖南省、湖北省,但习惯上仍把湖北、湖南合称湖广
1.没有两湖总督
2.两江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由于清初江苏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
是清朝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