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给你,你又用借款借给第三人,这是两个债务关系。
一、你与银行的债务关系,你是债务人,银行是债权人。
二、你与第三人的债务关系,你是债权仁,第三人是债务人。
第三人不能偿还你的债务,导致你不能偿还银行债务是关键,处理这样的问题很容易。
银行起诉你偿还债务,如果不能偿还,责处理抵押物。你起诉第三人偿还你的债务,如不能偿还,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第三人的财产。
你收取第三人8000元的好处费,可以作为你借款给他的利息,可以当做正当收入。银行给你的5000元利息回扣,可以作为银行对你这笔债务的优惠条件,也可以算正当收入。
关键是在“帮人借钱”的帮字,在借贷关系中你所提供了怎么样的帮忙,这需要你具体说明。如果你只是帮忙介绍牵线(不是担保人),并且借贷双方都是正常、合法的借贷行为,你是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你肯定要负责的。就看银行怎么看待你的行为了。下面说的都可能是对的,关键看银行怎么办理了。
当然算诈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