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对方已经认证但发现金额错误能直接退回作废吗

2025-05-01 09:10: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针对上述情况是不允许直接退回作废的,但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消处理

回答2:

  当月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对方已经认证但发现金额错误不能直接退回作废。已经认证。对方是不能作废的。只有你方去开红字证明后,对方开给你销项负数的增值税发票冲平。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中有明文规定,须有购货方向其主管国税局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之后由税务局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此《通知单》才能开具负数发票。

回答3:

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消处理

回答4:

不能直接退回作废,你应当向国税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并且通知对方将以认证的发票做进项转出处理。
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给对方。

回答5:

" 已经认证的增值税发票是不能作废“这句话要正确理解,特殊情况可不按此执行。如果对自己利益有损,可在当月收回发票、抵扣联作废,再开正确的发票即可。认证过的发票对方申报时不要参与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