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官是无知,还是缺心眼?就凭银行的存取款凭条就认定对方有理,这社会还有天理了吗?

2025-04-25 17:52: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我不得不说原告律师确实不错,起诉的案由由民间借贷变为不当得利,那性质就不一样了。如果是民间借贷,那他就需要证明借贷事实,需要举证证明你们存在债务关系。但是手上没有借条,没有证据,而且你也没有承认,那他就是证据不足。但改成不当得利就不一样了,他只需要证明他的钱转移到你的账户就足够了。
如果案由是民间借贷,法院只能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起诉或判决被告败诉。但是既然是不当得利,而且又有他的钱转移到你的账户的事实,那法院只能判决你败诉,因为你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你可以在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但你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曾存在债务,原告的行为是还债。如果你能找到与本案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或与双方都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作证,那就行了,你必须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债务关系,不然即使上诉你也没戏。

回答2:

神奇
A有一天脑袋发热,去银行取钱,而且刚好是30850元,然后打入了另外一个账号,就是B的账号,于是B构成不当得利。
哈哈,A脑袋发热,还是法官脑袋发热了?
有一种解释:A在梦游!

回答3:

你的主张没有证据,你需要找到当时向他借钱的证据,如:当时借钱的相关知情人员,当时借款的手续 这样你才能对抗其请求

回答4: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提起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