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现在做出如下回答:
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和人身损害赔偿你的情况属于我国法定的工伤赔偿范围!
2、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损害事实。可以追究第三人的责任!
3、你所要求赔偿的对象错误,因为赔偿对象为第三人也就是肇事司机!
4、工伤赔偿以劳动局鉴定为准!而工伤的鉴定以造成的损害事实和遗留性为准。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害。那么不能构成十级以上的工伤。只能够按照普通的轻微伤害赔偿。支付基本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即可!
5、既然交通部门已经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那么直接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的内容进行赔偿。
6、现在不是劳动仲裁部门解决的问题,而是属于法院管辖!可以对第三人,也就是肇事司机提起民事诉讼!附带赔偿的具体标准。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线咨询!
如果你是在下班途中被撞的,应该应定为工伤,劳动局不给认定,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提起劳动仲裁,要求:
确认你与工厂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认定由于该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为工伤;
要求工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你的要求应该会得到支持的。
你好,这种情况是构成工伤的,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相应赔偿。
没有合同,没有医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只要你有能证明你在那上班的证据就可以。我原先就是保留好证据了,申请劳动仲裁后,原先单位补尝你入职期间三倍的工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单位不给你认定工伤,你可以自己申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纵横法律网 尹成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