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动战争 有一种观念
正义战争
自己是正义的一方 占据道德伦理的制高点 将对手归于邪恶的一方
其要合法合理 必须得到国会(美国的声音)联合国(世界的声音)
正义战争原则
正义战争理论(just war doctrine),是一种源于基督教教会的古老思想传统,它以道义准则和正当理由,允许国家适当地使用武力。正义战争传统禁止无辜杀戮平民。圣-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是这一传统的重要历史人物;迈克尔-沃尔泽是该思想传统的当代著名理论家。
最主要的内容有两个:1 走向战争的正当性(jus ad bellum)原则,界定道义上允许使用武力的条件;2 进行战争手段的正当性(jus in bello)原则,界定如何使用武力才符合道义。
走向战争的正当性之五原则:正当原因;正当动机;合法权威;最后手段;获胜机会。
进行战争手段的正当性之三个基本原则:遵守战争法;坚持适当性;不伤害非战斗人员
所以美国必须要得到这两个所谓的权威机构的统一 在法理和论理上占据优势
望采纳!!
北约是美国说的算,美国说一就是一。但联合国不一样,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有否决权的不是美国一家。俄罗斯和中国都有可能反对美国。打伊拉克就是美国绕过安理会投票直接打的。但这样会有一些坏处,首先是舆论上不光彩。显得这场战争是违反国际意愿的。而且打起来也要费事。毕竟联合国的制裁可以让某一个国家的贸易中断。
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不是打不了,想打没钱。
很简单,造反也得找个借口。美国只是为了多赢回些正面影响。
1师出有名
2找人分担军费
入侵主权国家一副强盗嘴脸
打着人权幌子
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面正义的旗帜,挟天子以令诸侯!美国做事前不都是先进行舆论宣传,占领道德与正义的制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