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第几签的劳动合同呢?在有些城市(比如北京),第二签以后,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签订。但又些城市(比如上海),第二签以后,用人单位有权选择是否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以上答案不相干,你只是希望有补偿,那么答案是一般情况下,有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请仔细看一下这个条款,不要落入用人单位的圈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以上答案是假设你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没有特殊情形而做出的。
若有帮助,请采纳。
没有,这是正常的解约,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