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有原值、重置完全价值和净值三种。
固定资产的原值,也叫原始价值,是指企业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固定资产的净值,也叫折余价值,是固定资产原值和重置完全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余额,也就是固定资产的现有价值。固定资产的净值,可以反映企业当前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通过净值和原值的对比,还可一般了解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以上三种计价有着不同的特点,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有着不同的作用:采取原始价值计价可反映固定资产的原始投资,其特点是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核算上比较简单,便于计算折旧,因此在日常的核算中一般以原始价值计价入账,
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
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一般为固定资产的原值,即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是指预计固定资产报废时,可以回收的残余材料的价值扣除预计支付的清理费后的余值。
即: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 = 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
其中:
预计残值收入是指预先估计的固定资产清理时的残料变价收入;
预计净残值率是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的原值的比率。
预计清理费是指预先估计固定资产报废时所支付的拆卸、搬运等费用。
折旧方法
(一)传统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整个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分摊地折旧方法,也称直线法。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
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月折旧额= 12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反映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损耗程度和便于计算折旧,每月应计提的折旧额一般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乘以月折旧率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是指一定时间内固定资产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值之比。其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 固定资产原值×100%
1-预计残值率
=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折旧率按计算对象不同,分为个别折旧率、分类折旧率和总合折旧率三种。个别折旧率是按单项固定资产计算的折旧率,分类折旧率是按各类固定资产计算的折旧率,综合折旧率是按全部固定资产计算的折旧率。有关公式如下:
某项固定资产 该项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额
年折旧率= 该项固定资产原值 ×100%
某项固定资产 该项固定资产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 12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原值×该项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某类固定资产 该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额
年折旧率 = 该类固定资产原值 ×100%
某类固定资产 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 12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值×该类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固定资产月 ∑(固定资产原值×各项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综合折旧率 = ∑固定资产原值
全部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全部固定资产原值×综合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按个别折旧率计算折旧,工作量过于繁琐;按综合折旧率计算折旧,会影响折旧费的合理分摊;采用分类折旧率,既可以适当简化核算工作,又可以较为合理地分配折旧费,故一般采取分类折旧率。
[例6-14] 某施工企业有三台电脑,原始价值为25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有关计算如下:
1-4%
年折旧率= 5 =19.2%
月折旧率=19.2%÷12=1.6%
月折旧额=25 000×1.6%=400(元)
平均年限法操作简便,适用于大多数固定资产,因而应用范围最广泛。另外,由于按固定资产的服务时间计提折旧,平均年限法有可能充分反映无形损耗的影响。但是,这种方法忽略了某些固定资产在不同期间使用的强度的不均衡性所导致的不同期间固定资产有形损耗程度的差异。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在固定资产预计总工作量中平均分摊地方法。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某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这里的“工作量”,可以是小时数、产量数、行驶里程数、工作台班数等。
[例6-15] 某施工企业一辆轿车,其原始价值150 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4%,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万公里,某月行驶里程4 000公里。则:
每公里折旧额=150 000×(1-4%)÷500 000=0.288(元)
本月折旧额=0.288×4 000=1152(元)
(二)加速折旧方法
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一是缩短折旧年限;二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多提折旧,在后期少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呈逐年递减的趋势。无论哪一种方式,加速折旧的目的都是为了使固定资产的成本尽早得到补偿。加速折旧法主要有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方法,通常采用第二方法。
1、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是以固定资产的应计提折旧额作折旧基数,以一个逐期递减的分数作折旧率来计算各期折旧额的方法。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含当年),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为1+2+3+…+n=n(n+1)/2,其折旧的计算公式如下:
尚可使用年限(含本年)
年折旧率= 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率)×月折旧率
[例6-16] 某施工企业某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6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400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各年的折旧额如表6—1
表6—1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
使用年份 应计提折旧额 年折旧率 年折旧额 累计折旧额 年末账面净值
0 16 000
1 15 600 5/15 5 200 5 200 10 800
2 15 600 4/15 4 160 9 360 6 640
3 15 600 3/15 3 120 12 480 3 520
4 15 600 2/15 2 080 14 560 1 440
5 15 600 1/15 1 040 15 600 400
年数总和法仅适合于单个固定资产折旧。
2、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以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净值为折旧基数、以直线法折旧率的双倍数(不考虑净残值)作为折旧率来计算各期折旧额的方法。由于折旧率中不考虑预计净残值,这样会导致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期满时已提折旧总数超过应计折旧额。为次,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到期前的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6-17] 如前[例6-11],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各年折旧额如表6—2
表6—2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
年数 年初账面余额 年折旧率(%) 年折旧额 累计折旧额 年末账面净值
1 16 000 40 6 400 6 400 9 600
2 9 600 40 3 840 10 240 5 760
3 5 760 40 2 304 12 544 3 456
4 3 456 1 528 14 072 1 928
5 1 928 1 528 15 600 400
双倍余额递减法也仅适合于单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原值就是你买进固定资产的价格,净值就是原值减去折旧\费用后可收回的净值.2.净残值率规定是在3%-5%.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率=净值.3.资产折旧,有年限平均法、总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