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第二次起诉能离吗?

2025-05-01 0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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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实践中,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准予离婚。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 力或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博、吸 毒等恶 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这个要看提供的证据,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是可以离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