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回台湾後续办理
男方收到→结婚证书公证及女方健检2份
公证书(文件案号)→经由大陆公证处/海协会—台湾海基会(存档)後(约14~21天),
14天後男方应电询海基会(是否有文件案号),才可以至海基会办理文书验证.
3)户籍地移民署:申请新娘入台手续及安排面谈
(视各地移民署当时等待面谈人数多寡决定等待时间).约10~30天(台北/县市50-60天)後到移民署面谈.
4)面谈通过10天後会收到由移民署寄来的入台许可证.
(没有收到要自行电话至移民署询问)
5)文件完成寄到大陆,女方接到男方的证件後,去户籍所在地出入境办理大陆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
(约14-30天,视地方不同有所变动)
6)女方入境桃园机场,机场移民署机关安排面试一次,移民署盖有通过面谈之
入出境许可证
※ 女方入台规定
※必备文件:申请书、照片、大陆居民身分证影本、保证书、户籍誊本。
※其他文件:办理进度的不同,而另附其他文件。(例如:团聚证、依亲居留证)
1:申请来台→凭海基会验证後之公证书及结婚证明申请入境许可。
2:结婚登记→女方通过入境面谈,持凭入出境许可证及海基会验证後之公证书办理 户藉登记
3:团 聚→申请团聚,主管机关审核後给一个月停留期限﹐面谈过关延期至五个月﹐配偶来台4个月以上者须参加全民健保。
4:依亲居留→经许可团聚入境﹐并已办妥结婚登记﹐在台湾依亲居留满4年﹐且每年在台合法居住逾183日者﹐得申请长期居留。
5:长期居留→依亲居留满四年,且每年在台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者,可申请长期居留证。
※定居满二年後,可至户政事务所申请台湾身份证,有了台湾身份证三个月内要去大陆注销大陆国籍
你的结婚是指领了结婚证是吧?
你的配偶要把你们的结婚证 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你的照片带回台湾帮你办出入台证。
你收到他寄来的入台证后要拿去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这两个证办好后,你要去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拿去公证处公证,寄去台湾的海基会,以后你去了台湾后会用到。
去了台湾后还要办依亲拘留,到那时再问我。
祝你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