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办理的结婚证外地可以离婚吗?

在老家办理的结婚证外地可以离婚吗?
2024-12-02 03: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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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异地办。但如果是到法院离婚,2人都离开户口地,被告在你说的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法院办离婚。其他情况不能异地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回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中的某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诉 。原则上应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那么要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就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要到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才行。

扩展资料:

按《婚姻法》规定:“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的一般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一般是县一级民政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有关规定:

①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通则》规定住所,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③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其一,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其二,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离婚

百度百科-协议离婚

回答2:

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注: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_

回答3:

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老家办理的结婚证需要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在外地。如果双方常住户口仍在老家,只能在老家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回答4:

你好我的户口在阿克苏我老公的户口在老家我们的结婚证在老家办的现在到阿克苏办离婚证可以吗谢谢,

回答5:

离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