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她是美国籍,结婚之后你就能申请移民签证和临时绿卡。只需要证明你们的婚姻真实,感情好就行了。非法移民都能这样洗白,合法已婚夫妇的(K3签证)根本不存在通过率的问题。——能拒签的只有到美国境内之后才能结婚的(K1签证),或者明显是假结婚的,或者安全原因。
复制粘贴一个,注意,美国的2口之家的贫困线是$14,570。事实上你们这种情况有存款或者美国国内有人愿意担保就行了。
深度了解美国K1签证和K3签证
文/张涵宇
K1签证和K3签证相同点:
一,签证类型相同:
K1签证和K3签证都属于美国婚姻移民签证的类别,都是由美国公民在美国提交申请,表面来看属于非移民签证,但在性质上美国移民局和大使馆视其为移民签证,所以均在广州面试。两者都可以带子女赴美,分别是跟随子女的K2和K4签证,所以不需要另外重新申请签证。
二,申请程序相同:
两种签证都要从美国的移民处理中心提交申请,批准后经NVC(全美签证中心)转到广州,然后再由广州发给受益人面试通知,签证申请人完成体检和面试后获得此签证。
三,担保材料相同:
两种签证都需要申请人提交I-134的生活担保和近一年的税单(Tax Return),在担保标准上需要达到联邦贫困线的125%。这点在文件和操作方式上要求一致。目前I-134担保不需要公证。
四,申请表格相同
K1和K3签证均需要申请人递交I129F表格。I129F表格系美国移民局为K1签证申请专用,但K3是可以通用的。
五,移民官审核的相同
虽然K1和K3签证属于不同性质的签证类型,所以移民官对于K1签证和K3签证的审核重点基本相同,主要判断申请人和受益人的感情和婚姻是否真实,是否能对真实的陈述提供相关的据,以及双方是否能运用流利的语言(英语或者中文)进行感情上的沟通。所以对于何种签证成功率高的问题,这里可以有个结论:美国婚姻移民签证成功率不再于申请何种类型签证,在于你们和申请人的感情和婚姻的真实程序及支持性材料。
K1签证和K3签证不同点:
一,两者签证定义不同
K1签证是美国公民申请海外未婚夫(妻)来美结婚的签证,是属于非移民签证,是结婚签证K3签证是美国公民申请海外已婚夫(妻)赴美团聚签证,也是属于非移民签证。
二,两者的签证状态(赴美身份)不同
K1签证有90天有效期,在90天内,海外的未婚夫(妻)必须和美国申请人完婚,如果想继续申请绿卡和在美国居住,必须提交I485调整身份,如果不与在美国的申请人结婚,必须在90天内回国;K3签证则不同于K1签证,K3签证有两年有效期(目前有最新的客户出现半年期的K3有效期,也属于正常的情况),两年内可以自由往返中国和美国之间,并且可以合法的工作。如果想拿绿卡,可以在当地提交I-485,或者不需要申请I485调整身份,只需要等 CR1移民申请程序到广州的时候参加面试即可。另外根据以上内容可以说明的是申请K3签证会较快获得永久绿卡。
三,两者的申请资格不同
K1签证要求申请人在两年内与未婚夫(妻)见过至少一次面即可,K3签证要求申请人必须和受益人合法结婚并且提交了I-130的移民申请后,才有资格为海外的受益人提交K3签证的申请。
四,两者的处理时间不同
目前美国移民局在接收个案时出现了申请的积压,造成K3寄交申请的时间暂缓,目前K3签证的平均处理时间总体不变,造成寄交申请的延误.具体新闻请查阅我们网站新闻中心: 美国公民移民部对于申请收据寄送延迟的解答 (点击进入) 目前延迟已经解除,所有CR1进展正常!
K1签证由申请人根据不同管辖美国州的移民局递交申请,并且每个州处理K1的时间不尽相同,具体可以参考本网站每月发布的签证报告和排期情况。但就一般来讲,K1的批准时间在3-4个月左右,半年后就可以获得广州的面试通知,总体时间在8-9个月。而所有的K3签证是美国公民与海外配偶结婚申请I130移民后才能申请的签证,从目前我们客户最新的审理来看,大概7-9个月,所以这里可以在时间上有个结论:目前申请K3签证要稍快于K1签证。
从长期的时间来看,通常在3-5年来看两者的速度,K1和K3签证的处理速度是此消彼长的。时间越长,两者的平均速度越接近,都向7-8个月的时间集中。这是因为申请人在选择签证时只参考当前的签证处理速度,当申请人发现K1快时,都大量申请K1,这样就造成了K1申请的积压和变慢,反而K3签证快起来,这样K3申请人又多了起来,诸如此类。所以客户和申请人在选择时应该综合来看。
五,两者的申请费用不同
K1签证申请费用目前为340美金,K3申请费用免除!(2010年11月23日起实施)
移民美国要什么手续?
你说的那些与你的签证没有关系,主要看她以后在美国的工作和经济情况了,然后再看你在中国的的工作和经济情况,如果他在美国你在中国工作,美国不认可这种共同财产的,是你要去美国,所以主要看她的情况。
除非你准备足够的投资移民的钱和相当的实力后就可以投资移民过去的。
孩子都有了的话,应该是肯定通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