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权利进行处罚,规定绩效考核,减发基本工资或奖金,但最后的工资总数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你如果觉得不服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不过毕竟错在你,真不想干了,可以去投诉,我认为罚高了且没有事先说明罚多少。
觉得不满不合理的话可以去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找领导说说里,就算是罚款也没理由罚这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