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在二审诉讼程序中,向法院提交新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一百七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