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是:(1季初资产总额+1季末资产总额)/2。然后将4个季度的资产总额的合计数除以4得到资产总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1月)规定:“105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平均数,依据和计算方法同“从业人数”口径,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