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几种:
一、心理空虚。刚离婚时感到自由放松,但见到别人一家和睦,自己内心的孤独感可被强化,生活更易空虚,失去乐趣的人容易悲观厌世。
二、充满过多的失败感。这种失败感容易使人消极去面对新前途、新生活的勇气与信心。
三、有耻辱感。自己认为离婚“不光彩”,感觉好像丝议论、鄙视、嘲笑,拾不起头,往往会离开熟人,逃避冷眼,企图缓解内心的耻辱感。
四、有愤怒感。尤其是被遗弃的一方,经常想去吵闹、干扰对方工作,甚至谩骂、伤人等。
五、爱恨共存。尤其在有子女的情况下,既可因要教育培养子女等引起旧情藕断丝连,也可因面临困难而互相“仇恨”,这种双重感情的共存也易使人精神“分裂”,带来不小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