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造成轻微伤只能说情节特别轻微 ,属于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条件 ,并不能说明没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打了就是打了,只是不严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