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的法医鉴定不构成轻微伤,这能算是没打他的证据吗

2025-02-28 14: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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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造成轻微伤只能说情节特别轻微 ,属于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条件 ,并不能说明没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回答2:

打了就是打了,只是不严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