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案例

2025-03-10 18: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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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不具有,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违约责任
(3)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该股东应补缴资金。不足的部分由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甲应出资20万,不足的160万应有乙和丙承担
(4)丁不承担出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