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没有按照合同日期发工资,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2025-02-25 19: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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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回答2:

1、如果单位存在过错(未发放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可以立即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要求给付经济补偿金,但您所说的未按时发放工资,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2、入职前,单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约定一定工作年限,如在年限内解除劳动关系,只需要给付单位在培训时支付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