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程序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按照出让的程序办理;
二、已出让土地的转让:
1、转让双方申请及转让协议;
2、审核材料,填写转让呈报表;
3、会办审批;
4、缴纳税费;
5、发放批准文件。
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补办出让手续的,按照出让供地的要求提供所需材料;
二、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1、转让双方申请;
2、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及批准文件;
3、土地转让协议;
4、宗地分割转让的要提供规划部门批准手续、地籍勘界图;
5、双方身份证明;
6、已办理房产过户的需提供房产证。
审批时限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按出让审批时限;
二、已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办结。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7-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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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受让人必须在付清全部出让地价款后30日内,持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付清出让地价款凭证、身份证明等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土地登记。登记机关接到出让土地登记申请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办理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由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