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委托李四发放工人工资,李四把张三的钱拿去用了,应该喊李四写借条还是欠条?

2025-05-06 03:48:3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借条欠条都一样,没啥大的不一样,只要写清楚钱的数字日期,还款期限即可,这不是个复杂的事,是个很简单的事,没必要太纠结,只要写清楚有签字或手印法律就会认可,欠条还是借条没啥意义

回答2:

我觉得应该让李四还钱。他如果拿不出来钱,应该写欠条。毕竟那些钱,是用来给工人发工资的。前期李四也没找你借过钱。我觉得他应该写欠条,毕竟他把工人工资款挥霍了。如果李四不配合写欠条,你可以走法律程序,去法院起诉他。

回答3:

张三委托李四发放工人工资。李四将钱用掉了。这叫挪用工人工资款。是应当负法律责任的。张三不追究。可以重新拿出去钱来发工人工资。但你是必须写欠条。欠了张三多少金额都要写清楚。

回答4:

应该写欠条,借条和欠条是两个性制概念,对于这种不道德的人应该惩罚,如果是他不还钱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

回答5:

这种情况如果事先没经过张三允许,李四的行为属于侵占或者挪用,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经过张三同意,让李四写个借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