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补正通知书的问题

2025-04-26 03: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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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按照
审查员
的意见修改就行了。被引用的
权利要求
编号之间全部用“或”。
择一引用,你可以理解为在引用多项权利要求时,被引用的权利要求之间应该是“或”的关系,不能是“和”的关系。只用
顿号
等标点,难以判断是“和”的关系还是“或”的关系,所以要修改。
2、尽管审查员提出了要求,那只是一种程序上的套话,你没有必要提供修订格式的替换文件,只需要提供补正书和一份修改后的替换文件即可,会得到审查员认可的。
另外,审查员让你修改哪个部分,你就修改哪个部分,其余的不用修改。比如,权利要求书部分出的问题,你只要提供权利要求书的替换文件即可。并在补正书中这样填:文件名称:权利要求书;文件中的位置:权利要求3、4;补正前:(不填);补正后:按要求修改。
如果权利要求书的文字改动影响到了说明书,那么也需要对说明书进行适应性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