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干了8年没签定合同属临时工,现在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我该怎样要求赔偿?

2025-03-01 09: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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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单位做了八年的工作,这个属于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说自从八年前劳动关系建立的时候,法律推定劳动合同关系正式建立。所以你不属于临时用工,而属于正式员工。
如果是单位因为你工作上的过错,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是没有补偿的。如果你工作上没有过错,单位一般不允许解除合同,除非单位存在一些诸如合法裁员,企业转型、合并、分立等正当理由,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存在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要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2:

1也就是说你是2003年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1、2008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工作满一年之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签订,应当支付自2009年至今的双倍工资。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