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列妻子为被告,不能列女儿为被告。
2、如无证据证明恶意赠与或挂名登记的,不可以查封。
3、可以申请查封粮食直补金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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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法律网 邓海峰律师
1、肯定可以追回其妻子为共同被告,一般不能支持追回其女儿为被告,有证据证实借款用于其女儿成年后的支出的,有机会追加其女儿。
2、如果有证据证明他出资购房写在女儿名下,可以要求认定该房为其本人财产、执行该房或执行相关购房款。
3、一般不行。但执行时可以提供这个线索给法院,看能否有什么变通的办法。
1 不能 但是起诉借款人的时候可以执行家庭财产
2 不能直接申请 ,要证明有逃避债务的存在
3 不能 出借人不能直接使用借款的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