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所属日期是前几个月的,怎样做个税明细申报

劳务费所属日期是前几个月的,怎样做个税明细申报
2025-04-23 01:01:1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 在明细申报表中按月做分类明细,可以增加明细栏次,即一个人可以在申报月份多次进行申报不同月份的劳务报酬所得。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的规定,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3.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①工资、薪金所得;

    ②劳务报酬所得;

    ③稿酬所得;

    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⑥财产租赁所得;

    ⑦财产转让所得;

    ⑧偶然所得;

    ⑨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回答2:

在明细申报表中按月做分类明细,可以增加明细栏次,即一个人可以在申报月份多次进行申报不同月份的劳务报酬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