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秋菊打官司》中的行政诉讼法适用问题。

2025-03-06 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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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二+五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县级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其上级是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秋菊应当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县公安局。因为市公安局对秋菊的复议申请,作出的是维持决定,故县公安局应为行政被告。
三,如果复议后,市公安局改变了县公安局的行政决定,但当事人仍然不服的,可向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被告是市公安局。
四,不受基层法院管辖审理的案件有如下三种情况:
1,发明专利权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丶省丶自治区丶直辖市政疛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丶复杂的案件;
除上述情况之外,所有的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均由县级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