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急需解答的法律问题.求高人指点.不胜感激

2025-03-04 05:00:3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不得转租.

按照你所说的问题来看,你是次承租人,甲是承租人,房主是出租人.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承租人不同意,你不得将房屋再转租.即使你交纳了1万元"转让费",也不当然获得转租的权利.因为同意应以他明确表示为准.
这里说一下你所说的"转让费",如果没有别的费用,这可以视为承租人转租给你你支付的租金,那只是你和承租人之间租赁合同中你的合同义务,你所获得的权利是可以租赁使用这个房屋的一半,但没有当然的转租的权利.如果是除了租金之外额外的费用,那比较令人费解,因为你无须再付出更多的价款,即使你付了也不当然获得更多的权利,因此这部分款可能属于承租人的不当得利,你有权请求他返还或者起诉,至于转租,你仍旧不能.

回答2:

未经产权人同意,你不能擅自转租,否则合同无效。为减少你的损失,你可以考虑以合作或是合伙的形式,与其他需要租赁店面的人员签署协议,这样实际上可规避不能擅自转租的规定,在协议中明确有关的权利义务,减少你的损失。

回答3:

要解决这个问题,那么首先就要解决的是,你租赁这个二分之一店面的时候,是向谁支付租金的?如果你是向房东支付租金,那么这件事情你可以和房东协商(从房东允许承租人转租的情况看,和房东协商的障碍可能较小);但如果你是向第一手承租人支付租金,那么理论上这个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就是你和第一手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他不同意你转租,那么很遗憾,你也只能打破门牙和血吞了。吃一堑长一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