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可见,在标注产品名称的同时,只标注了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是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