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遗孀,有工作的,不能享受补助待遇。但如果遗孀是退休的,退休年代早,且退休金很低,难以保障目前基本生活的,给予一定的补贴。
如果遗孀无工作,同等享受老同志生前的取暖补贴,医药费补助及住房补贴等待遇。
具体可以咨询当地人事劳动机关。
没有任何待遇,我单位离休的很多呢,他们的子女都没有特别的待遇,有的还下岗呢。
要根据离休干部的级别来定的,比如是抗战前期还是后期,或是解放战争时期的,具体标准可以询问当地的老干部局,不同的地方标准不一样。
子女肯定不能包括在入了。主要是遗孀国家就没人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