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是不是做错了啊,主营业务收入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该同时在贷方啊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2、我想你可能是想直接冲销以前税率较低时多出来的主营业收入
3、如果是我第2点理解那样,你没有必要再去做帐务处理。因为主营业务收入是会按全年累计数来算的,全年累计数借贷相抵也是你实际的主营业收入
4、如果你实在要在本月变成实际的东西,那建议:
A、注销6、7.、8月主营业务收相关的科目
B、把注销的科目改成现在税率的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分录就行了
本月没有收入,主营业收入出现借方余额,月末结转时就按正常方向结转,只不过结转金额为负数,结转完之后本年累计数调整至正确金额就可以了,其他科目正常处理。
和以前结转的科目一样,按负数结转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