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医院做假应该是不会的。你有资格知道具体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我是做职业医学评价的,对这个还是比较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只给你一张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只要不违反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第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载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一式三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般就可说明你的情况;如果你要看具体内容,可到你单位查看。国家有规定,你有知情权;如果你离开此单位时,你还可以索要“职业健康档案”的复印件带走。仅供参考
你去的不是医院吧?在职业病防治机构体检发现问题才会让你申请职业病诊断,有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你就可以拿给用人单位,根据鉴定要求相应的赔偿了。这时候你的个人结果影响都不大,检查的目的就是发现问题然后再鉴定。当然了,你也可以要求复印你本人的检查结果的
qxu好不好你好,我是医生。
你这个情况每年都需要2次胸透看情况,如果肺纹理增多,那么建议一年一次。如果自身保护的好,则考虑3年一次。人工洗肺,每洗一次就会对肺部产生伤害,尽量是自我防范措施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