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在电话号码中,"119"是火灾报警电话,与11月9日中这3个阿拉伯数字通形同序,易为人们接受。
从1992年起把这一天定为全国消防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在电话号码中,"119"是火灾报警电话,与11月9日中这3个阿拉伯数字通形同序,易为人们接受。
从1992年起把这一天定为全国消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日是每年的11月9日,消防电话是119.
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每年的11月9日定为“全国消防宣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