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和《关于印发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劳社发〔2008〕15号)规定:凡曾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城镇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城镇用人单位”)工作,在2007年12月31日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未按月享受退休待遇;1996年1月1日前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2005年12月31日前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0年以上;2005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本人自愿按规定完清应缴纳的一次性统筹基 金后,可办理养老保险。返城后未统一安置就业的原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以下简称返城老知青),在2007年12月31日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未按月享受退休待遇;在农村劳动时间累计达到10年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2005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0周岁以上,本人自愿按规定完清应缴纳的一次性统筹基金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如您对以上解释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到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咨询。
什么叫留城知青?我们60-70年代的才有的是,而且国家在80年代以前已经基本解决的问题,我们这批人已经处于退休或即将退休状态的,怎么今天还会有“留城知青”这个名词。
如果你在讲现在的失业青年或者“啃老族”吧,如果要办养老保险的,就是自己掏钱到社区服务中心,按照“自由职业者”的身份按照当地社保局规定的缴金数额缴纳社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