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鉴定的目的,是要计算赔偿数额。现在双方对赔偿已达成协议了,那就完全没必要作鉴定了。
如果你自己放心,不会有什么后遗症,或者赔偿数额你非常满意了,可以不做。不过赔偿数额一般是根据伤残等级来定的,并且你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后遗症。所以最好还是做一下,自己心中有数
双方如果达成赔偿协议,可以不做伤残鉴定,数额都谈好了,做不做还有什么意义?
不过,如果可能构成伤残,从受害方的角度讲,还是先做了鉴定再协商损失数额比较好一些。
建议还是做个伤残鉴定的好,可作为以后增加其他赔偿额的有力证据,比较一开始有些后遗症会是当初无法预料的。
我也建议做一下,以防对方反悔或者其他,以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