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义乌的常住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吗?

2025-02-24 17: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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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成为义务常驻户口,有以下8种.
1夫妻投靠
申请条件
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本市的,允许配偶投靠。
申请材料:
1、立户(迁移、登记)申请表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双方户口簿
4、户籍证明(省外)
5、结婚证
6、本市迁出再迁回的18-49周岁育龄妇女应提供迁出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及迁入地镇(街道)计生办证明(因婚迁、升学、调动等正常迁出再迁回的除外)
7、迁入农村的提供村同意迁入证明

2购房投资移民
申请条件
一、市外人员购房入户条件:
1、迁入人员指非本市户籍。
2、申请落户所购置房屋必须为住宅用房。
3、人均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的认定:按购房者现有家庭成员人数确认,家庭成员仅限于夫妻及未婚子女。(家庭成员人数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婚育证明等材料认定)如:夫妻及未婚子女有四人,但申请迁移是1人,要求购置房屋的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才可准予迁入。
二、本市人员迁移条件:
1、迁入人员指本市户籍。
2、申请落户所购置房屋必须为住宅用房。
3、人均建筑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
申请材料:
1、立户(迁移、登记)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及随迁家属的户籍证明(省外)、户口簿、原籍户口不在一处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认定)
5、婚育证明(原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
6、非农业户口迁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未就业证明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申请条件
父母双方有一方户口在本市的,允许市外未成年人子女投靠。
申请材料:
1、立户(迁移、登记)申请表
2、父母与子女的户口簿
3、户籍证明(省外)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5、16-18周岁的提供在校证明
6、迁入农村的提供农村同意迁入证明
7、父母与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4工作调动(单独立户)
申请材料
1、立户(迁移、登记)申请表
2、招工录用文件或人劳社保局出具的调动介绍信
3、本人及随迁家属的居民身份证
4、本人及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原籍户口不在一处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5、合法固定居所证明:(1)、房产立户的提供:住宅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和发票,(2)、公房立户的提供:单位公房证明、申请迁入地规划建设区内无合法房产证明,(3)、规划建设区内租房立户(只允许市外迁入)的需提供:租房协议并经派出所出租房备案(注:出租房系套间且已立户,则不能再立户)、房东的房产证、房东到场签署同意立户证明、房东的身份证、申请迁入地规划建设区内无合法房产证明
6、未婚子女随迁需提供:未婚证明
7、随迁成年未婚子女是非农业户口的需要提供:在校证明、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未就业证明

5被收养人员落户(未满18周岁)
申请条件:
公民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向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由收养人凭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

申请材料:
1、立户(迁移、登记)申请表.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
3、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4、《收养证》或1999年《收养法》修改前收养的《抚养事实公证书》
5、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
6、被收养人落实农业户口的需提供农村同意迁入证明
6流动人口积分入户
申请条件
已办理义乌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品,积分满80分。
申请材料:
1、流管局出具80分及以上“入户积分单”。(3个月内有效,逾期未申请入户的视为放弃)
2、18—45周岁(属于紧缺人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
4、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证明(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计生办出具)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6、身体健康证明(医院出具)
7、非农业户口迁入要提供原户籍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如果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有3年以上连续居住和1年以上社会保险记录和在职证明的无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8、迁入房产所在地的:建城(镇)区有自购住宅用房人均建筑面积10—25平方米的:提供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9、迁入集体户的:1、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的:迁入单位集体户,需提供在职证明、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证明、单位集体户口簿。2、就业单位没有集体户无法落户的:迁入就业地所在的镇、街集体户,需提供在职证明、在职单位地址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迁入现住地所在的镇、街集体户,需提供《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租房协议。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还允许迁入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10、注: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规模企业录用并设有集体户的,应将户口迁往所在单位集体户。
7《浙江省居住证》入户
申请条件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
申请材料:
1、《浙江省居住证》
2、派出所已备案的租房协议
3、房东房产证、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4、房东身份证及同意立户证明
5、注:出租房系套间已立户的,则不能再立户
6、义乌建城(镇)区内无合法固定居所证明
8公务员录用户口
申请条件
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原则,本人提出申请迁入城区
申请材料:
1、立户(迁移、登记)申请表
2、迁入单位集体户:(1).招工录用文件,(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工作单位同意迁入证明,(4).集体户口簿、在申请迁入地规划建设区内无合法房产证明
3、单独立户:(1).招工录用文件,(2)本人及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立户的提供:住宅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和发票,公房立户的提供:结婚证、单位公房证明、夫妻双方在申请迁入地规划建设区内无合法房产证明
参考资料http://bsdt.jhga.gov.cn/egov/jhwas/portals/index.jsp?deptunid=4E3FDECC5B74D51CA0DC8C625BF7897B#@

回答2:

北京户口办理常识
去这里看。

首都之窗的户口办理页面。
写一些大致的吧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作者: kgdxk 封 2006-2-23 11:02 回复此发言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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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户口办理常识

驻京办事处和编制内人员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经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应到市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办理。

(一)办理申报户口条件:持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及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

2、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入户条件;

1、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的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2、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应有部级单位在市局备案)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本人要求入户的书面申请;

2、投靠人父母双方单位证明;

3、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靠人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要求有当地区、县级医院证明,并由当地派出所证明子女父母的籍贯及出生地,如子女父母一方原是由北京迁出的,还需北京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投靠人的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其父母所在流动单位的部、局、大队(处级)、小队(科级)四级证明。证明要写明父母具体工种、流动情况、有无生活基地和托儿设施;

6、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身边无子女且其他城市的市区也无子女;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的(离)退休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回答3:

http://218.75.93.11:81/hkbl/li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