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竞争不足3家,应废标重新招标,但是各地对该条规定的理解不一样,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超过3家,已经形成竞争,应该可以继续评标,但有些地方的主管部门认为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需超过3家。所以还得看你们当地主管部门的意见啊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如果属于二次招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认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