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法律分析
物业服务合同有四种情形:一是开发商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二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三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单独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四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物业服务企业持续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形成事实上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自收房时起,即占有、使用房屋并享受物业服务,应当交纳物业费。业主如果以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业委会成立前,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业委会成立后,由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所以,一般情况下,业主个人是不需要单独与物业企业签订管理合同的。但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均对业主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业主被起诉时,就要看物业合同的条款约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依据这些决定官司的输赢。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入住的时候,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签署《入住手册》或者《入住协议》。这就是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这个《手册》或者《协议》对本物业管理范围之内的所有业主和物业公司本身具有约束力。
《手册》包含有装修以及物业使用的全部内容。是物业公司对全体业主的一致性要求,并不涉及第三方。就是说物业没有权利和全体业主当中的某一些或者某一个业主,签署涉及第三方业主利益的合同。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即使是物业和个别业主签署了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合同,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
业委会成立前,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业委会成立后,由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所以,一般情况下,业主个人是不需要单独与物业企业签订管理合同的。但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均对业主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业主被起诉时,就要看物业合同的条款约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依据这些决定官司的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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