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你14个月工资就可以,其中11个月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自用工第二个月起到满一年应支付两倍工资,且自满一年之日起算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解除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无过错解除应支付赔偿金,一年按一个月来支付,而且如果没有提前30天支付,还应该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具体内容依据可参考如下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形式不同赔偿标准不同,内容如下。
一、协商解除
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过错性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一定要收集好足够证据。
三、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非过错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工龄来算,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一年按半年支付。
单位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变成无固定期限合同。因此不能要求双倍工资。单位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没有提前通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交保险要求补交。
自工作之日至30日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另,单位辞退,按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不超12个月。还有工作时可能没买五险一金,这样算就更多了。这样算你有3笔赔偿。
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吗?
超过一个月公司没有跟员工签订任何协议的话,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不过现在很多公司在试用期内都是不签协议的)。
具体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的劳动保障局,现在提供帮助都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