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一个问题

2025-04-28 14:51:4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没有,产权取得以登记为准。

回答2:

我个人认为,没有取得所有权,。
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回答3:

对于不动产,我国现在采用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依据。即使已交付房屋,未办理交付,物权不发生变动,受让人不是房屋新所有权人。
上述解释中的规定只是指:已交付房屋而未办理所有权登记情况下,虽然不是所有权人,但是对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此时的受让人享有同其他业主相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