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企业的物业用房的面积比例是多少?

房产企业的物业用房的面积比例是总建筑面积的多少?
2025-04-29 09: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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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三百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六十平方米。

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先期开发的区域按照不少于先期开发房屋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
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回答2:

是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三百平方米。
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最低不少于十平方米,最高不超过六十平方米。

回答3:

项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但是,最少不低于50平方米,最多不高于300平方米.

回答4:

这与得房率有关——通常情况下,高层住房的得房率在75-85%,洋房和别墅算上附赠后得房率可以超过90%,那多出来的10%便是公摊面积。在满足公共设施建设和绿化要求,如若多出来部分面积,那开发商全部用作物业用房也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