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责任,急急急,在线等

2025-04-28 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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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你与对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你方按月提供货物,对方按月支付货款,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属于同时履行。对方停止支付货款,你有权停止供货。

你们原合同约定双方如果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但你们双方现在均未履行合同,合同并未终止。

至今对方仍欠款,已经构成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本律师的主要业务为经济合同纠纷,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回答2:

如果你决定停止供货,建议你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避免今后对方可能的反诉,因为目前暂无法看合同对于你的停止供货是否有什么违约责任),具体的操作可以征询当地律师的意见进行。而解除合同的通知发送以及诉讼至法院的具体操作方案(可能要考虑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等问题),建议也要综合律师的意见做一个统一的安排。

回答3:

可以起诉,因为你方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回答4:

你可以起诉,让对方支付货款,对方违约在先,不是你违约,让对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