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解除合同的.该单位的做法有问题.你可以要求得到全部的工资.建议你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实习期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签有合同对方所说的是对的。如果你们没有签合同对方非要这么做那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好象不是那么简单,必胜客也是国际的品牌,不会犯这种错误,让交2000元才能走.你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你签定了毕业就业协议.协议上有什么条例束缚着你.我感觉他在收你培训方面的费用.毕业就业协议也可以算是你初期的劳动合同.
国际品牌又如何?外资企业都本土化了,管事的都是中国人,全一个德行。
劳动法啊,只有不怕麻烦的人才会去用到,去争取自己的权利。
简单啊,我教你个办法,楼主,绝对没错的
你使劲范错误,店经理受不了了就和你解约了,或是把你开除了,不就可以离开了吗?
就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劳动合同都规定:在实习期内,可以随时辞职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