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一般会随产品发出,故不能做固定资产,若单独计价,应在原材料下设置明细账,若随货同行不单独计价,则在周转材料下设置明细账
包装物不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周转材料”科目核算
包装物是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的。那是“周转材料”。在存货里
不是。新会计准则将“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科目,还有的叫“周转材料”科目。如果不单独核算的话,也可以计入库存商品
不是,应做周转材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