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87版,第一百三十七条中“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是什么意思?

读不明白,谁给解释一下
2025-03-04 21:24:1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有个条件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开始计算。而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是最长诉讼时效,不管权利人知不知道(权利被侵犯),最多保护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算你才知道权利被侵犯,两年内提起诉讼,也不再保护。

回答2:

你好。
估计这么多问题都是你提的罢?如果你没有法律基础,可以去买一些相关书籍来看。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QQ我。号码见我资料。请不要刷屏了。